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提供商品、接受服务的行为。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强迫交易罪主要涉及以下行为:一是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制他人购买或者出售商品;二是强制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三是情节严重,如造成人员伤害、重大财产损失或者严重影响市场经济秩序的。这种行为侵犯了交易相对方的自主选择权,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因此被视为犯罪。
根据法律,非法集会是指未经法定程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的地点、时间、方式举行的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组织、策划、实施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不听劝阻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这种违法行为可能导致警方采取措施解散集会,甚至可能引发刑事追究。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非法集会直接影响了合同的履行,例如造成合同一方无法正常营业或交付货物,那么受影响的一方可能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