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当然可以申请仲裁。根据《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权益纠纷,因此可以申请仲裁。
仲裁协议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的,它通常作为合同中的一项仲裁条款出现;另一种是在争议之后订立的,它是把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给仲裁的协议。这两种形式的仲裁协议,其法律效力是相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五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仲裁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根据仲裁协议确定仲裁委员会。
2、向选定的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及副本,同时附上仲裁协议。
3、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后五日内进行审查,若符合受理条件则决定受理并通知当事人。
4、仲裁庭开庭审理,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
5、仲裁庭依据事实和法律做出裁决,裁决结果具有终局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第二十三条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二十四条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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