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根据《刑事诉讼法》112条规定,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那么提起刑事自诉有哪些注意事项?刑事自诉案件立案审查有哪些内容?下面就由律师事务所给您详细解答,有兴趣了解的可以阅读下文。
一、提起刑事自诉的注意事项
1、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存在为前提。如果刑事案件不成立,就不存在附带民事诉讼的问题。若确有损害行为,被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2、附带民事诉讼必须在刑事案件立案后,一审判决前提起。否则只能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3、根据法律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以物质损失或经济损失为限,精神损失除外。
二、刑事自诉案件立案审查的内容
1、诉状内容是否完全;
2、自诉人是否具有诉讼行为能力,法定代理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诉讼代理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及代理权限是否明确;
3、自诉人是否提供了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居住地等基本情况及其犯罪嫌疑的证明材料;
4、自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的范围;
5、自诉是否在法定的犯罪追诉时效期限内提起;
6、案件是否归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就是关于提起刑事自诉的注意事项,刑事自诉案件立案审查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有其他法律上的问题,可以到律师事务所进行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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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aku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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