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盒”是一种网络用语,指的是通过人肉搜索等方式公开曝光他人隐私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个人隐私权,还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的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这包括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等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开盒行为往往涉及这些信息的非法获取和公开,因此是违法的。
开盒行为对个人信息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一旦个人信息被公开曝光,不仅可能导致个人隐私泄露,还可能引发网络暴力、诈骗等一系列问题。因此,我们必须坚决反对和打击开盒行为,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数量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其他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2、违法所得数额
违法所得数额达到五千元以上的,可认定为犯罪。
3、造成严重后果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导致被害人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或者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工作的,也可能构成犯罪。
此外,如果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仍然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也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单位实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