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2024年如何预防和打击虚假破产犯罪行为?

律师事务所 2024-02-21    人已阅读
导读:虚假破产犯罪行为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损害债权人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打击此类犯罪需要从严格法律监管、强化司法审查、提高违法成本、鼓励社会监督等方面入手,以维护正常的破产程序与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如何预防和打击虚假破产犯罪行为?

1. 严格法律监管:对申请破产的企业进行严格的财务审计和资产核查,确保其破产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尤其是对于资产转移、隐匿财产、虚构债务等企图逃避债务的行为,应通过详尽的调查取证,揭露并严惩虚假破产行为。

2. 强化司法审查:法院在审理破产案件时,应严格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对企业破产原因、破产财产状况、债权债务关系进行全面审查,对有虚假破产嫌疑的案件及时启动调查程序。

3. 提高违法成本:对于实施虚假破产犯罪的行为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规定,认定其构成“妨害清算罪”或“虚假破产罪”,处以相应刑罚,同时加大经济赔偿力度,剥夺其非法所得。

4. 鼓励社会监督:建立完善的举报机制,鼓励债权人、企业员工及社会各界积极提供线索,对举报查实的虚假破产行为给予奖励,形成全社会共同预防和打击虚假破产的良好氛围。

【法律依据】

主要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其中,《企业破产法》规定了破产程序的启动条件和流程,《刑法》则对虚假破产、妨害清算等犯罪行为做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

虚假破产中的欺诈行为有哪些具体表现?

虚假破产中的欺诈行为,是指债务人在申请破产或者在破产程序中,故意隐瞒、虚构事实或通过其他非法手段,意图逃避债务、侵占财产或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也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破产法的正常实施。具体表现形式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1. 隐藏、转移、毁损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减少可供分配给债权人的破产财产。

2. 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实债务,增加破产费用,减少可分配给真实债权人的财产份额。

3. 在破产申请前一定期限内,对个别债权人进行偏颇清偿,损害其他债权人公平受偿的权利。

4. 故意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其他文件、资料,误导人民法院和管理人对债务人财产状况的判断。

5. 与他人串通,捏造交易、虚增债务或者采取其他方式虚构破产原因。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至三十三条规定了破产撤销权制度,对于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的特定期间内进行的有害于全体债权人公平受偿的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

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2.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规定了“虚假破产罪”,对虚假破产中的欺诈行为进行了刑事规制。

“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如何界定和证明虚假破产行为?

虚假破产行为是指债务人或其他相关人在破产程序中,通过隐瞒、转移、虚构债务、虚增资产或以其他方式故意提供虚假信息,以逃避债务或者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违反了破产法的诚实信用原则。

界定虚假破产行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 主观要件:行为人主观上存在逃避债务或非法获利的目的,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产生危害后果而故意为之。

2. 客观要件:行为人实施了诸如隐匿财产、虚构债务、虚增资产等具体行为,导致破产程序无法真实反映其经济状况,影响了债权人公平受偿的权利。

3. 结果要件:上述行为实际导致了债权人权益受损,或者破坏了破产程序的正常进行。

证明虚假破产行为则需要收集和固定以下证据:

行为人实施虚假行为的相关书证、物证,如财务报表、交易记录、财产转移文件等;

有关人员的证人证言,包括知情人、关联方、审计机构等提供的信息;

可能存在的电子数据证据,如电子邮件、通讯记录、网络交易记录等;

财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专业机构出具的结论性意见。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以及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2条之一“妨害清算罪”和第161条“虚假破产罪”对此类行为有明确的刑事处罚规定。

在实践中,对于疑似虚假破产的行为,不仅可以通过破产法进行民事责任追究,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面临刑事责任。

预防和打击虚假破产犯罪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重要任务,需要各相关部门密切协作,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同时也需通过制度创新和社会共治相结合的方式,提升法治效能,切实保护债权人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温馨提示』律师事务所,全国范围内拥有3万+注册会员律师,助您轻松解决各种问题。点击下方按钮在线咨询,我们将免费为您推荐专业律师,节省您的时间和精力。选择律师事务所,信任我们的专业!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律师事务所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延伸阅读

更多>>

更多推荐博文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4 © 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