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父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死亡证明。
2、携带以下材料到房管局办理过户登记: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 采纳);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按照《民法典》,对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则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对于法定继承人的继承,继承人需要交纳的税费包括:公证费、房屋评估费、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无需缴纳契税。
1、继承父母的房产子女是不需要交遗产税的。
2、办理继承,需要先办理继承公证或者到法院进行遗产继承诉讼(在目前房产价格高居的条件下,其诉讼费大大高于公证费用),两者都须进行具有评估价格机构的遗产评估费(评估费为房产价格的千分之六),依据遗产评估价格,缴纳2%的公证费。
3、凭继承公证书或者法院判决裁定书,就可以办理遗产过户,如果是住房,如果老房产证满五年了,名下没有其他房子了就没有税了,如果有其他房子是1%的个税,老房产证不满五年,就是营业税加个税6.5%。办理继承过户还有行政收费几百元就可以了。
已过户的房子是随时可以卖。
继承取得的房产,通过办理过户手续,才能最终确定房屋所有权。将房屋人被继承人名下过户到继承人名下后,该房屋在法律上即属于继承人所有。继承人可以依法行使所有权。可根据个人意愿对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230条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因此,通过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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