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断交的,只需要补缴就可以。在辞职后若找到新工作,可以让新单位帮你续缴。也可以去当地社保中心申请变更缴费主体,由个人进行缴费。而且补缴一定要及时,拖得越久越麻烦。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医保停交3个月以上的,视为自动退保。退休累计缴费年限不足可以补缴。
按照有关规定,参保人员因故中断工作期间个人账户予以保留;重新工作后,个人账户存储额累计计算,不间断计息。
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不满3个月的,可补缴医疗保险费并从欠缴之月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自补缴之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以上的,视为自动退保,其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
医疗保险在退休时必须积累一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一般规定为20年-30年,并且实际缴费年限必须达到5年(或10年),才可以在退休以后免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险保障待遇。如果在退休时的累计缴费年限不足规定要求,可以按当时的费率标准补交所差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当劳动者入职了新的用人单位后,为了保障各自的权益,双方不仅要签订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也是需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如果劳动者在后期出现离职等情况,也会导致社保断缴的情况出现,当社保断缴后,当事人也是要及时的办理续交,避免社保停用作废。
断缴后医保不一定可以补交,需要区别对待:
1、对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因个人原因中断的,不允许补缴,再参保时按新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
2、对单位职工: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个别参保人欠费的,可按规定补缴,补记个人医疗账户,计算医保缴费年限,但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由用人单位负担:因用人单位整体欠缴社会保险费的,整体补缴后方可按规定补报原欠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参保职工单独补缴的不予补报。
3、不管是灵活就业人员,还是单位职员,一旦达到退休年龄,不再缴纳医疗保险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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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