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通信自由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侵犯通信自由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行为次数或数量: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次数较多或数量较大的。
2、影响后果: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致使他人工作、生活受到严重妨害或身体、精神受到严重损害的。
3、信件内容处理:非法开拆他人信件、涂改信中内容,或者张扬他人隐私、侮辱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严重后果。
【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侵犯通信自由罪】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的行为有哪些?
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三点:
1、将他人投寄的信件秘密隐藏起来,使收件人无法查收。
2、将他人投寄的信件予以撕毁、烧毁、扔弃等,致使他人无法查收。
3、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未经投寄人或者收件人的同意,私自开拆他人信件。
【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
误收、误拆他人信件不予退还或者已退还但泄露信件内容,侵犯他人通信自由权利的,依照《邮政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追究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一条
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温馨提示】学习法律知识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它能够帮助我们在面对法律问题时做出明智的决策,并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解答,请点击咨询按钮,我们将尽快回复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