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刑事犯罪会引发政治权利褫夺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这意味着,对于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他们在服刑期间将无法行使上述政治权利。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对特定的严重犯罪,法院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五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独立适用的以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何种政治权益会在受到剥夺政治权利处罚后丧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附加刑,主要针对严重的犯罪行为。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将失去特定的政治权益。这些权益主要包括:
1.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基本方式,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无法参与选举和被选举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代表。
2. 担任公职的权利:这包括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担任领导职务的权利。
3. 发表政治性言论的权利:虽然宪法保障了言论自由,但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在一定程度上会受到这种权利的限制,不能在公共领域发表可能引起社会不稳定或违反法律的言论。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二十六条也规定,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以上就是关于被剥夺政治权利后丧失的政治权益的回答这些权益的剥夺是有限期的,期限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而定,一般可以是1年至5年,或者终身。在剥夺期限结束后,上述政治权益理论上可以恢复。
法律对某些严重的刑事犯罪,如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重大贪污贿赂犯罪等,可能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这不仅是对犯罪行为的惩罚,也是预防和遏制此类犯罪的重要手段具体的案件处理需要根据犯罪事实、情节和法律规定来判断。在实际操作中,应由法院依法判决,并尊重和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