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房子,想翻建了重新建造,需要上交村委会一份申请,但是周边5家邻居,4家已经同意了签字,但是一家却怎么都不肯签字所以这事就一直给拖着了,。我想请问下,邻居不签字的话,我这个农村翻建房子的申请还有其他办法生效吗?如果通过协商,这家邻居咬死也不同意签字的话,我这房子是不是就建不了了?
人
发表于 2017-03-18 10:35
可以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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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有一套农村宅基地,四间房146平方,后来旧房翻建新房,盖了五间178平方,又换了新土地使用证,旧的宅基地土地使用证也没上交,所以手里有一套房子,两套宅基地土地使用证,今年紧挨房屋的西边又盖了四间房,面积146平方,想用旧房产证换一套新房产证,行不行?
我想咨询下,我爷爷奶奶的房,我姑花钱买的,但是这房是我爸花钱翻建和扩建的,这个在法律上怎么分
您好 我父亲为江苏省镇江句容市后白李家桥人、土生土长、后期到句容发展家中老房子因施工困难路难走车难进就没有重新翻建、因今年暴雨加上房屋年久失修、房屋顶瓦片少许掉落、但今天刚知道自己的老房子却给别人签字拆迁很快就要打款到别人卡上了、一听真是奇闻!跑到村委会一看、当地句容后白拆迁办没有向我父亲出具任何文件和通知的情况下就决定把我们房屋拆掉、可是我们才是房屋的主人!我们有房屋证明!真是没法相信当地的拆迁是何等的潦草和轻率!谁来替我们老百姓做主呢?! 当地干部姓夏 、人们都称他为夏主任、他是问都不问就决定拆迁!真是狠无语!现在找任何人都不理我们、好像当我父亲不存在一样!真是奇葩!欺人太甚!还硬说我们的房子是围墙、以我们没有户口在家为由不理会我们的赔偿问题!试问 谁家围墙上开窗户的!谁家围墙上面盖瓦的!谁家围墙跟房屋一样的! 自己房屋却被别人签字拆迁 天下奇闻!希望有关部门妥善解决!我父亲现在就是想把我们的房屋还给我们、不想这么窝囊不明不白的就失去老主产、拆多少钱跟本就不算什么、主要就是咽不下这口气!当时那个夏主任是口气很强硬逼迫那户人家拆迁然后把我们家的房子算在别人家里面、现在人家被迫拆迁我们却无人问津!现在就想通过相关部门妥善解决这个房屋拆迁的问题、拆多少钱不是我们在乎的、重要的是不能不清不白的纵容这种胡乱蒙骗拆迁 非法谋取暴利的贪官污吏!
我后窗住户翻建住房是房管所施工,有一建筑距我后窗过近过高,通风、彩光都受影响逐亭工二年没让盖。现怀疑是违章建筑,现请教翻建住房都需要何手续、如果扩建了又改了房本我还能维护通风彩光权吗?听说房本应与房屋登记簿相致才行,请教了。
我们家和邻居毗邻而建。和邻居家之间隔了个两米的过道,现在他们家翻建,新房子占了一米过道,请问这种行为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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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用男方婚前的房子置换婚后的新房,贷款一起还的,女方要求离婚(男方无过错),房产怎么分配的是?请问,农村宅基地证上户主是父亲,子女若干.宅基地上房子是唯一的儿子出资翻建!儿子和父亲共同居住.传要拆迁了,若干子女要求入户分房,是否有理
本人是唐山市丰润区某村村民,2010年本村村民甲和乙向区国土部门举报我家宅基存在违法超占行为,后区国土部门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执行人员冻结了我父亲的退休金工资卡,因为举报我家超占的二人同样存在超占行为,所以我家也将其举报至了区国土部门,国土部门经调查取证证实情况属实,后依程序也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并告知了我家,法院随即解冻了我父亲的工资卡,没想到时过6年,法院执行人员再次冻结了我父亲的工资卡,我家要求相同对待问题,可是执行庭工作人员说,只收到我们一家的被执行申请,我家很惊愕,找国土局要说法,国土局工作人员(原人员已经更换)经调取卷宗后发现法院曾针对甲和乙的案件出具过一份不予执行的裁定书,我家很气愤为什么时过6年,法院出具这份裁定,区国土部门不告知我家,履行告知义务,我家询问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理由,工作人员称卷宗里没有说明,需要调查,于是经过长达3个多月的调查后,区国土监察科科长才给了我们可笑的口头答复,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理由是,二人曾在1988年土地确权的时候缴纳过承包地罚款,我家要求其提供相关票据,监察科科长却不让看,让我家找法院索要,我家强调,我家是在国土局举报的超占行为,不是在法院,法院不会向我家提供任何票据,可是无论我家如何要求,这位科长就是不予提供,我家肯定这是一份错误的判决,可是因为没有卷宗的相关内容,我家无法指出具体错误,但是我能指出一处明显违背常识的错误是,其中甲的宅基是在1997翻建房屋的时候私自扩建才发生的超占行为,怎么可能在1988年就缴纳了罚款,甲是在用另一处以其名义所建违法宅基的罚款抵顶到了这处之上,可是监察科科长却说,区国土承认甲和乙宅基违法,已经将案件移交到法院,法院裁定错误让我们找法院自行协商,他们只负责移交移送,我家强调,既然区国土部门目前仍承认二人宅基违法,就应该将案件执行到位,申请复议或上诉,让法院裁定出正确的结果。可是无论我家如何要求,监察科科长就是一句话,找法院,裁定书及相关证据也找法院要,我家被迫只能去找法院协商,可是法院行政庭人员却只说了一句话,申请强制执行的区国土,让丰润区国土局去找他们,目前的情况是,同样是违法超占行为,我家长期被法院传唤、拘留、冻结存款,而甲和乙却没有受到任何惩罚,显然违反了法律的公正性,多次向上级反映情况,上级国土部门不是说涉法涉诉找法院,就是和监察科科长一个态度,国土部门已经履职到位,以至于现在一直没有结果,我想向各位律师求助一下,我可以通过起诉国土部门来解决问题吗?我家只想让国土部门将甲和乙的卷宗移交回法院,让法院裁定出正确、公正的结果,申请完法院强制执行,让事情得到公正的对待,还有国土部门2010年的调查答复意见书清楚的承认二人违法,时过6年我家通过信访要求区国土落实到位,监察科科长在书面的答复意见里只写到国土局已经认定甲和乙违法,已经在2010年5月8日移交法院,没有任何实质答复,明显是在敷衍、推托已经严重违反了信访条例,还有其口头敷衍、推诿的答复情形的相关视频文件我家也已经保存,能够让法院判定给予行政处分吗?希望各位律师予以帮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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