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9岁男孩,孩子在国庆长假期间去长沙参加了组委会举办的比赛。 在比赛过程中因对方有反复撞击,踩脚等行为,我方的孩子在最后被撞击的时候做出反击,导致对方家长群殴我放教练和家长。我方有受伤者,对方没有受伤者,我方有两位家长被帽子叔叔带走,对方6个家长被带走,目前双方都被定了互殴,对方不接受我方提出的赔偿额度,现在帽子叔叔让走司法。目前我方一位家长被定为刑事拘留5天,对方谁要起诉孩子打伤的事。 我想咨询一下我这边对孩子的事情该做出什么样的决定最好,我方家长和被打伤的教练应该最初什么样的态度 现在我方的两位教练一个住院,一个脸上缝四针,对方我接受私聊的条件,我方的两位爸爸导致对方孩子受大腿内侧的皮外伤

陕西-西安 发表于:2024-10-07 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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