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过商业秘密侵权触犯刑事 商业秘密罪 且涉及金额较大的专业律师
人
发表于 2022-06-11 10:43
你好,具体什么情况,案子情况可以电话沟通联系一下
发表于 2022-06-11 10:44
你好,我们有专业团队,可以联系本律师沟通。电话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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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侵害公司商业秘密
虚假招聘、试用期侵权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民事诉讼一、招聘阶段的不实陈述与隐瞒1.虚假招聘及信息隐瞒:被告公司在招聘过程中存在故意欺诈行为,通过隐瞒公司真实运营状况及岗位的实际工作内容、工作环境等关键信息,诱使原告接受聘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关于用人单位应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等基本情况的规定。二、试用期间的侵权行为1.未能提供必要工作条件与培训:在试用期间,被告未按照行业标准及岗位需求提供必要的生产资料、工作条件,并且未对原告进行适当培训,直接要求原告完成超出合理范围的工作任务,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关于试用期内双方权利义务的规定。2.不当贬低劳动成果与串通打压:被告公司采取不正当手段贬低、诋毁原告所完成的劳动成果,存在恶意串通行为以达到不合理评价原告工作表现的目的,此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劳动权益,违背诚实信用原则。3.无正当理由解聘及岗位说明缺失:被告在试用期内未经正当程序,未明确指出原告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具体依据,且未提供《CPO岗位说明》作为评价标准,即单方面决定解雇原告,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关于试用期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三、解除合同阶段的违法操作1、非法占有劳动成果原告怀疑被告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已经非法占有了原告的劳动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原告的专业知识、行业经验以及创造性劳动成果。原告请求法院认定被告的行为构成了对原告知识产权和劳动成果权的侵犯,并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解除合同缺乏合法依据:被告在解除与原告的劳动合同过程中,未能提供确凿证据证明原告不符合岗位要求,亦未给予明确具体的评估反馈,违反了解除合同应遵循的正当程序。3、非法限制工作条件与销毁证据:在未正式解除劳动合同前,被告擅自取消原告的企业内部系统访问权限,特别是“企业微信”平台的权限,该行为不仅影响了原告的正常工作,还涉嫌意图销毁对原告有利的电子证据,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关于证据保存的相关规定。4、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欺诈行为:HR部门采用欺骗手段及虚构事实,迫使原告接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此行为不仅缺乏法律依据,也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及《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合同解除的规范要求。5、拒绝赔偿经济损失与非经济损失:针对因被告公司不当操作导致的原告短时间内频繁离职、入职及最终解聘所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此引发的精神压力和身体健康损害,被告拒绝给予任何补偿,此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及第四十七条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精神。
您好 咨询销售假冒商标的商品罪 可以帮忙看一下吗?
服装假冒商标 刑事已经坐牢两年出来了 现在又收到民事起诉了 叫赔钱 赔钱是按什么比例配
假冒商标侵权案,已经判了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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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技术研发过程中,曾经与父亲(大学教授)交流过工作疑难和技术内核信息,了解技术情况后曾给予指点并承诺为保密,父亲也能做到保密,这个技术是否还具备秘密性特征,还满足获得商业秘密权保护的条件嘛?
找浙江金华兰溪律师--处理假冒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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