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对于在境外犯罪后回国自首的案件,虽然自首行为本身具备法定从宽处理的情节,但法院在量刑时还会考虑犯罪行为是否触犯了刑法,以及其在境外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此外,对于某些特定类型的犯罪,如贪污贿赂犯罪、经济犯罪等,国家近年来加大了跨国追逃力度,并对自首人员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从宽处理的机会,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类型的境外犯罪自首都能获得显著的量刑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