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续
夫妻之间加名:由夫妻二人共同提出申请,准备包括填写《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申请表》、结婚证书复印本(核对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交回原房屋所有权证作废,并根据情况签署《夫妻房产约定书》。
父母子女间加名:需签订赠与协议,并办理公证,之后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加名手续。
二、费用
夫妻之间加名:通常只需要100元左右的工本费,包括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
有贷款情况:若房屋有贷款,且贷款是纯公积金的,除上述110元手续费外,还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贷款是组合形式(公积金+商业贷款),还需另外支付200元。
父母子女间加名:3%房款的契税;1.36元/平米测绘费;150元内的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0.3%房款的公证费;日后该房产若要交易,需要缴纳20%房款的个税。
一、婚后加名
夫妻婚后,一方自愿在房产证上加另一方名字,这通常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该赠与行为完成后,房产自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前加名
如果是一方在婚前全款买房,之后加上另一方名字,也应认定为对另一方的赠与,房产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一方贷款买房,在贷款未还清时加名,银行一般会要求先结清贷款,办理涂销抵押登记后才能加名。这种情况下加名后房产为共同财产,但在分割时会考虑双方对房产的出资贡献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