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费
计算公式: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治疗费等收款凭证所载费用之和。
说明: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误工费
有固定收入者: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无固定收入但能证明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者:公式为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365×误工期限(天)。
无固定收入且不能证明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者:公式为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65×误工期限(天)。
3、护理费
有收入者: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无收入或雇佣护工: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护理期限(天)。
护理期限:至受害人恢复自理能力为止;若因伤致残不能恢复,则结合受害人年龄、健康状况等确定合理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4、交通费
计算公式:正式票据所载实际交通费用之和。
说明:包括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票据所载事项应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吻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若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则还包括受害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
6、残疾赔偿金
计算公式: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确定)。
60至75周岁者: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实际年龄-60)]年×伤残赔偿系数。
75周岁以上者: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赔偿系数。
注意:若因伤残未导致实际收入减少,或对残疾赔偿金作适当调整。
7、死亡赔偿金
计算公式: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60至75周岁者: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实际年龄-60)]年。
75周岁以上者: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注意:农村居民的计算标准类似,但使用的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8、丧葬费
计算公式: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9、被扶养人生活费
计算公式: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者:计算至十八周岁。
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者: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注意: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10、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经济赔偿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11、财产损失
根据估损清单及相应财产有效凭证主张,包括车辆维修、施救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经营车辆停运损失、非经营车辆替代支出的交通费等。
车祸出院后找保险公司的理赔:
1、如果受伤程度较轻,不构成伤残的,出院后就可以理赔。
2、如果构成伤残,伤残等级鉴定书作出后就可以理赔,有的患者还需要后期治疗,比如骨折手术后钢钉一年才可以取出的,也可以通过鉴定中心做后期治疗费的鉴定,拿到后期治疗费鉴定书后,就可以进行理赔了,而无需等到一年之后再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