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遗留问题并非一概不属于法院管辖,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对于农村土地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村委会调解、乡镇政府处理、县级以上自然资源部门处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以及人民法院诉讼等途径进行解决。
土地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需要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包括调查确权、协商调解、政策适用、补办手续和司法途径等。在解决农村土地遗留问题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管辖法院,并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
农村土地纠纷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和协作才能有效解决。虽然12388热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为农民朋友提供咨询和举报渠道,但更为直接和有效的解决途径还是依赖于村委会、镇政府、县级以上自然资源部门、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以及人民法院等部门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