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
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
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且该危害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造成患者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严重后果;
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例如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整容失败并不一定构成医疗事故。如果整容手术的失败源于整形医院或医生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或操作规程,那么可以被认定为医疗事故。
但如果整容手术的失败只是未能满足患者的期望值或出现了预期外的并发症,且这些并发症并非由医疗机构的过错导致,那么就不构成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鉴定通常需要双方到场。
双方到场可以让鉴定专家全面了解医疗事件的相关情况,包括患者的病情、治疗过程、医疗机构的操作等。通过双方的陈述和举证,鉴定专家能够更准确地判断是否存在医疗事故以及事故的责任方。如果一方无法到场,可能会影响鉴定的进度和结果的公正性。当然,在特殊情况下,经相关部门批准,一方可以委托代理人到场参与鉴定。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认真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及答辩并进行核实。
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要的材料,并积极配合调查。当事人任何一方不予配合,影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不予配合的一方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