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已得到相关部门批准且具备有效房屋产权证书的待拆房屋,可参照同一拆迁范围内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的补偿标准进行实际补偿。
2、若拆迁对象为未经审批且缺少房屋产权证书的二楼层及以上建筑物,则按照其底层建筑面积(包括底层)或者根据被拆迁人的常住家庭成员人数均摊每人建筑面积30平方米的方式来计算补偿金额。
对于属于重新划拨宅基地的被拆迁人,其所获得的补偿面积将以重置价格上调20%至60%;而对于无法获得宅基地划拨资格的被拆迁人,其所获补偿面积将以重置价格上调10%至30%。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关于拆迁补偿是按户口还是人头的问题,实际上并没有一个固定的答案。这主要取决于当地的拆迁政策和具体情况。在一些地区,拆迁补偿可能更多地依据户口簿上的信息,如户口簿的份数和家庭成员人数。而在另一些地区,则可能更加注重实际居住情况和房屋面积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