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篡改的遗嘱是中被篡改的部分无效,但不影响遗嘱中未被篡改内容的效力。
法律依据
《遗嘱公证细则》第六条
遗嘱公证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已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遗嘱公证需要公证人和遗嘱人本人到场。遗嘱公证应该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因为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该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要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以上内容就是关于“篡改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吗?”的相关解答,如果还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