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抚养费如何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双方可以协商决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来确定。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二条: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该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协议抚养费明显低于子女实际需要、超过父母负担能力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除外。
离婚一方逃避债务,怎么办?
离婚并不意味着一方可以逃避共同债务。根据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一般被视为共同债务,除非能证明该债务为个人债务如果一方在离婚后逃避共同债务,另一方可能会被债权人追偿。
在处理这种情况时,首先需要确定债务的性质。如果债务是在婚姻期间产生的,并且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者生产经营,那么即使离婚,双方都有义务偿还。如果一方故意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这可能构成法律上的“恶意转移财产”,是违法行为。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提起诉讼等。
在离婚时,双方应以子女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合理约定抚养费。若无法达成一致,可寻求法律援助,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公正的裁决。同时,抚养费的约定并非一成不变,随着子女的成长和生活环境的变化,可以适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