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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犯罪会处以死刑吗?

律师事务所 2024-02-28    人已阅读
导读: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死刑是刑法学中的重要概念之一,也作为一种刑罚普遍存在于各国刑法体系中。那么孕妇犯罪会处以死刑吗?大律师法务整理了相关资料,接下来就让律师事务所法务带您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孕妇犯罪会处以死刑吗?

  孕妇犯罪不会处以死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这意味着既不能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也不能适用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所以,孕妇犯罪在接受法院审判时,是不会被判死刑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九条

  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所谓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是指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被告人是怀孕的妇女,因此对于这种怀孕的妇女,都不应为了判处死刑而给她进行人工流产;

  如果已经人工流产的仍应视为审判时怀孕,也不能适用死刑;不适用死刑时指不能判处死刑,包括死缓。

  孕妇犯罪会处以死刑吗?

孕妇犯罪一般怎么处理?

  孕妇犯罪一般会依法处理,但会考虑到其特殊的生理状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孕妇犯罪后,一般不会被判处死刑,而且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还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措施。此外,如果孕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具体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孕妇的身体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同时,在整个处理过程中,也会充分保障孕妇的合法权益,确保她们得到公正、合法的对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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