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故意毁坏财物一定要成立刑事案件吗?

律师事务所 2023-04-25    人已阅读
导读:故意毁坏财物不一定要成立刑事案件。律师事务所法务在本文将为您介绍“故意毁坏财物一定要成立刑事案件吗?”的相关情况,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故意毁坏财物一定要成立刑事案件吗?

  对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来说,毁坏财物的时候数额没有超过五千元、毁坏财物次数少于三次或没有纠集超过三人共同毁坏财物的,就不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同样的,也就不会成立刑事案件。因此,故意毁坏财物不一定要成立刑事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故意毁坏财物一定要成立刑事案件吗?

故意毁坏财物无法单处罚款吗?

  从现有的法律条文来看,在故意毁坏财物可以成立犯罪的情况下,就不会出现罚款。而如果不成立犯罪,则会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正常是可以拘留和罚款一起出现或只有拘留,而不能只有罚款的。因此,故意毁坏财物无法单处罚款。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以上就是关于“故意毁坏财物一定要成立刑事案件吗?”的几种情况介绍,希望能够给您一定的帮助,如果您遇到相关问题还请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进一步沟通,我们会结合您的具体情况给您最适宜的建议和帮助。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律师事务所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延伸阅读

更多>>

更多推荐博文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4 © 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