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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解除包括的类型有哪些?保险合同如何解除?

律师事务所 2021-06-22    人已阅读
导读:保险合同解除包括的类型有哪些?保险合同如何解除?保险合同开始的时间是什么时候?接下来下面跟律师事务所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保险合同解除包括的类型有哪些?

保险合同解除包括的类型有哪些?保险合同如何解除?

  1.法定解除

  为了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五条对保险人解除合同做出了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依照《保险法》,当以下法定事由发生时,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1)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

  (2)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

  (3)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

  (4)合同效力依照《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

  (5)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的安全应尽责任的;

  (6)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

  (7)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

  2.协议解除

  协议解除又称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解除保险合同的一种法律行为。保险合同的协议解除要采取书面的形式。

  保险合同的协议解除要注意两个问题:

  (1)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2)货物运输保险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的保险合同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如何解除?

保险合同解除包括的类型有哪些?保险合同如何解除?

  保险合同解除可以法定解除或者协议解除。但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不得解除;当事人通过保险合同约定,对投保人的合同解除权做出限制的,投保人不得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五条

  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保险法》第十四条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合同开始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保险合同解除包括的类型有哪些?保险合同如何解除?

  保险行业都采用“次日零时生效制”

  就是保险公司收到你的保险金后,当天晚上12点就开始生效了。

  这里要注意一点,所有跟疾病相关的保险产品,都有个叫“观察期”的东西,意思就是从保单生效那天开始算180天(不同产品观察期可能不同,有的是90天、60天等等),如果在180天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是不理赔的,只退还保费。所以说疾病相关的保险产品真正管用的时候是观察期过后。

  意外型保险基本都没有观察期,今天付了钱,明天发生意外就是要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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