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办不受理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鉴办提出的鉴定申请,鉴定受理的途径有三条:(1)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书面委托;(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3)司法部门委托。你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上诉三种途径来中的一种来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各省市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收费标准不同,鉴定费标准由省政府、市上有关部门规定一般收费在2000元以上。
参加鉴定的医学专家在7人以上(含7人)的,按首次(市级)鉴定2200元/例次,(省级)鉴定3200元/例次收;
参加鉴定的医学专家在7人以下的,按首次(市级)鉴定1700元/例次,(省级)鉴定2200元/例次收取。
尸体解剖的标准在2500元至6000元不等;伤残评定的费用为每例700元;精神状态鉴定为每例600元;手印鉴定则每枚为800元。医疗纠纷鉴定每例收费4300元。
委托鉴定办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按规定缴纳鉴定费。
①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②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鉴定所需的材料主要分医方、患方提交的材料。概括总结如下:
Ⅰ 医方提交的材料
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盖单位鲜章);
⑵、法人证复印件(盖单位鲜章);
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鲜章);
⑷、法人授权委托书(盖单位鲜章);
⑸、代理人身份证或律师证复印件;
⑹、患者住院病历原件;
⑺、患者住院病历复印件(盖鲜印、齐封章);
⑻、经治医生护士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复印件(盖单位鲜章);
⑼、与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盖单位鲜章);
⑽、答辩书(盖单位鲜章)。
Ⅱ 患方提交的材料
⑴、患者身份证复印件;
⑵、患者(法定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包含参加鉴定会的人员在内被授权的代理人不能超过3人,签字并盖手印);
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律师证原件、复印件;
⑷、陈述书1份(内容:治疗经过,争议要点,对鉴定要求。签字并盖手印);
⑸、与鉴定有关的材料,如X光片,核磁共振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