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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不可以代位参与继承?要具备哪些条件?

律师事务所 2020-06-11    人已阅读
导读: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可以对被继承人的财产进行继承,而在继承的过程中会产生一种比较特殊的继承方式,代位继承,那么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代位参与继承吗?下面由律师事务所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代位继承的定义

2020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不可以代位参与继承?要具备哪些条件?

  代位继承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的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要具备哪些条件

2020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不可以代位参与继承?要具备哪些条件?

  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只有一个,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继承人的子女代替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参加继承活动,称为代位继承。这是一种法定的继承方式,《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由此,代位继承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二、能作为被代位继承人的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无权成为被代位的继承人;

  三、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

  四、《继承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或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因此,他们无权要求与被代位人处于同一顺序的其他法定继承人平分遗产,即有两个或以上的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其父或母的一份,不能按人头参与平分继承遣产。

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代位参与继承吗

2020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不可以代位参与继承?要具备哪些条件?

  继承法对于子女范围的规定已经明确,养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与亲生子女相同都是子女,对被继承人的财产都享有同等继承权。《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中,对此问题有更加明确的司法解释:“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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