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指有些权力就等值于人民币 中纪委官员表示将深入调查
影视剧购销、大型节目演出,有些单位设备采购多是单一来源,有些不进行招投标程序……面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腐败问题,中纪委委员、中纪委驻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纪检组组长李秋芳近日点出影视业等领域的“潜规则”,表示今年将在此基础上深入调查,并同时制定约束机制,这一表态引起了各方关注。
影视业贪腐五大潜规则
1、影视剧购销:制作交易多存猫腻
●“购剧权”为少数人敲定
●制片方为了上片尽量满足播出方的“各种要求”
●制作方为在片中“挂职”的当地领导变相发劳务费
2、大型节目演出:公款买单赚吆喝暗藏腐败
●一些地方政府患上了爱承办大型文艺演出活动的“怪病”
●地方承办的演出活动里面“自由度”很高
●票务里存在着不小的腐败空间
3、卫星节目落地:缺乏规范定价依据
●带有半垄断性质
●议价过程很少有人知道
●全国一地一价没统一标准
●议价中搞回扣、贪腐的空间很大
4、设备采购:价格硬,但关系更硬
●订单最终给谁靠拍板者来定
●各种规章制度沦为一纸空文
5、广告经营:回扣开路,门道多
●内部人帮客户在外面找代理吃回扣
●变成保健品、专科医院等的专业台,背后都是利益在作祟
安徽广播电视台
原台长涉贪落马
近年来,影视业内的贪腐案件时有爆出。2月4日,安徽省检察院决定以受贿罪逮捕安徽广播电视台原台长张苏洲,至此安徽广播电视台已有5名中高层干部涉贪腐落马。据了解,他们贪腐行为就涉及电视剧采购、广告投放、工程建设、服装采购、旅游业务承办等领域。
影视剧购销
虚报高额制作费和报酬
李秋芳在接受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访谈时说,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不是清水衙门”“不能说完全是一片净土”“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有它的一些腐败风险”。
这其中,“影视剧购销”就是李秋芳指出的一个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近年来,影视剧制作行业供大于求,“购剧权”为少数人敲定,制片方为了上片只能尽量满足播出方的“各种要求”。
一位演出经纪公司人士向记者表示,有国有制作单位和机构通过给编辑、演职人员虚报高额制作费和报酬的情况,一些人暗地里得以牟利。中纪委曾通报2014年广电部门一名电视剧审查员在负责电视剧审批工作期间,帮助多部电视剧通过审核,借此受贿30余万元。
而在一些地方政府投资的影片中,制作方为在片中“挂职”的当地领导变相发劳务费的现象也常有发生。
大型节目演出
几百万演出费“说不清”
这些年来,为了打招牌、树门面、做政绩,一些地方政府患上了爱承办大型文艺演出活动的“怪病”,地方领导坐在观众前排,并登台讲话,甚至还要参演“露一手”。
“地方承办的演出活动里面‘自由度’很高,一些政府部门乐意买单。”河北某演出策划公司负责人指出。2013年,中宣部等五部门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和节庆演出,作为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重要举措。
“几百万演出费用,这笔账怎么走,还真说不清楚。”重庆一位长期从事舞台策划的人士说,演出的票房也是一大收入,但要票、送票的情况也很多,票务里存在着不小的腐败空间,圈内人其实是心知肚明。
卫星节目落地
落地费议价贪腐空间大
对李秋芳指出的“卫星节目落地”领域也存在“潜规则”,老百姓对这个专业领域一般不太熟悉。
记者采访业内专业人士获悉,卫星频道上星后目前传输方式有三种:一是通过家装地面“卫星锅”直接接收;二是通过电信联通等通讯运营商进行覆盖;三是更多通过各地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进行覆盖。据介绍,卫视频道上星后,要与地方有线电视运营商进行议价,由运营商接收节目才能完成落地。
“甲卫星节目想在乙省落地,就要和乙省有线电视运营商商讨价钱,之后才能入驻本地。”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一位人士表示,卫星节目落地这一块交易非常特殊,带有半垄断性质,议价过程很少有人知道。
由于有线电视各地独自管理,全国一地一价没统一标准,落地费收取从几万元到几千万元不等,双方议价中搞回扣、进行贪腐的空间很大。
设备采购
“一把手”变成“一霸手”
影视行业专业性强,设备采购方面有一定门槛,并非“想进就能进”。
相关部门采购时会明确要求使用特定的设备、要求指定供应商,甚至以此为借口裁撤公开招标程序。“设备采购说是公开招标,但是订单最终给谁还是靠拍板者来定。价格、产品质量是次要问题,价格再硬,不如关系硬。”天津一位曾参与当地电视台采购招标的供应商说。
安徽省检察院今年1月发布消息称,安徽广播电视台服务中心原主任宋晓峰因涉嫌受贿被逮捕。经查,宋晓峰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进度及质量监管、工程款的审批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无独有偶。2014年辽宁省广播电视台原台长史联文因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据办案人员称,史联文任职期间全台事务“一把抓”,各种规章制度沦为一纸空文。由此,“一把手”变成了“一霸手”,出现“有的单位设备采购是单一来源”“不按招投标程序来”的现象也就见怪不怪了。
广告经营
广告中心副主任贪千万
“一个广告,能不能播、哪个台播、哪个时段播、回扣多少?里面门道很多。”业内人士指出,广播影视领域发行渠道有垄断性,有些权力就“等值”于人民币。特别是有些电视台广告中心的广告制作费用抬得很高,就常有内部人帮客户在外面找广告代理吃回扣。有些电台、电视台能够成为保健品、药品厂家、专科医院的专业台,“变味”背后都是利益在作祟。
2012年,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广播电视广告经营中心原副主任何勇走上被告席,据检方指控,这个中层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在广告经营中贪腐近1000万元。
“不少广告部门负责人因此落马并不奇怪,这里面的钱太多。”河北某电视台一名干部说。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的人士还表示,电视开展广告业务,但同广告商议价取决于自身收视水平,而国内有些第三方收视数据公司也存在收受卫视台贿赂而因此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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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潜规则
两大约束制度将出台
针对影视业等相关领域的“潜规则”,刘秋芳明确表示去年纪检派驻机构已“探底调研”,并将逐个领域去抠,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和巡视监督来予以防范。
李秋芳指出,2015年中纪委将制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廉洁行为规定》,同时将发动下属社团签订《自律公约》,两者结合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行业发展环境。
多位专家认为,抓好顶层设计、从严管控为当务之急,需要尽快让影视业正本清源,净化行业风气,赢得百姓口碑。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表示,要借此机会严格行业监管,建立起职业伦理规范和退出机制,加强约束力、监管力和执行力,查办案件要实施精确性打击,形成强大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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