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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需要哪些材料,起诉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诉讼材料 2018-03-30    人已阅读
导读:诉讼离婚需要的材料1、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工作证或户口簿)等。2、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事实、证据和证据来源以及证人的姓名、单位、住所。3、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代理权限等。4、居住国外的华侨本人起诉或答辩的,应出示我国驻外使领馆发给的本人护照。函寄给法院的起诉状、答辩状、委托书等,须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证明,我国没有驻该国使领馆的,由当地华侨团体证明。起诉离婚的条件是(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有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的,对于夫妻中的一方要是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无法就离婚相关事项协商一致的,此时夫妻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那么诉讼离婚需要哪些材料,起诉离婚的条件是什么呢?大律师网的小编下面将为您一一作出解答。

  诉讼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1、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工作证或户口簿)等。

  2、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事实、证据和证据来源以及证人的姓名、单位、住所。

  3、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代理权限等。

  4、居住国外的华侨本人起诉或答辩的,应出示我国驻外使领馆发给的本人护照。函寄给法院的起诉状、答辩状、委托书等,须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证明,我国没有驻该国使领馆的,由当地华侨团体证明。

  5、港澳台同胞本人起诉或答辩的,应出示所在地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其他能证实其身份的证明。函寄给法院的起诉状、答辩状、委托书等,须经我国司法机关指定的香港律师或有关社团证明有效,证明文件必须是原件。

  6、涉外诉讼,当事人要提供其外国国籍的身份证明,外文起诉状(答辩状)应提供中文译本,委托书要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认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7、现役军人离婚的,应有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起诉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婚姻法》第32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现役军人作为普通公民,其离婚一样受到上述限制,然而由于其特殊的性质,法律作出了另一个限制,即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诉讼离婚需要哪些材料,起诉离婚的条件是什么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诉讼离婚说明夫妻之间有纠纷产生,此时就需要法院根据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编辑: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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