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同时,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的法定依据。
1、申请。由权利人也就是宅基地所有人向本辖区内国土资源所提出书面申请。
2、权属审核。各地国土资源所(所提交申请的资源所或分局)进行土地登记和资料的初审,后县国土资源局审核,经审核无异议的,会以国土资源局名义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日。公告到期后,统一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
3、注册登记。过了审批后需要填写《土地登记卡》和《共用宗土地登记卡目录》,填写《土地归户卡》,组装《土地登记簿》,并进行材料归档。
4、最后颁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