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2018年2月6日,建设工程竣工后,业主方工地现场因为同年8月另一个完工的标段围墙外,因暴雨发生了泥土滑坡,业主方及委托我的总包方,发包给我来对垮塌地点进行,喷锚处理的工程。因总包经济有严重的困难,就写了业主方初审后支付。因为业主和总包结算有些出入,一拖就是2年多。在去年12月我将两家单位向当地法院提交了起诉。但是在还没有开庭总包公司就申请了破产申请通知。当地法院就将我起诉书,转到了受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受理了该案件,起诉书上就只有了业主公司。现在我就不知道能不能继续起诉业主公司,以我和业主没有直接合同关系。2我知道从开建到现在业主未向该项工程支付过一分钱。如果我起诉一般法院会怎样处理?

四川-绵阳 发表于:2021-07-17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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